湖南万通汽修学院

万通汽修教育旗下-湖南万通汽车学校

万通汽修学校
您现在的位置:湖南万通汽车学校>> 关注中高考>> 高考政策>>正文内容

湖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http://www.hnwtqx.com 2010年07月29日 来源:湖南万通汽车学校 浏览量:

文章导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体系,积极推进“阳光工程”的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的公示栏目及内容,确保所有考生均可在高等学校招生各阶段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湖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和改进考试管理,全面整肃考风考纪。考风考纪是公平公正的底线,是考试工作永恒的主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要从思想认识、制度机制、技术手段、工作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规范高考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改进组考管理的方式和办法,坚决推行考区范围内随机编排考号和集中编排艺术、体育类考生考号,全面实现“异校交叉监考”,从源头上预防考生群体性作弊;要改进考场监管技术手段,全面推行安全检查,全面实施无线电通讯屏蔽,全程实行视频监控,努力提高反作弊水平;要狠抓安全防范、质量监控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安全保密规定,建立健全高考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对试卷命制、运输、保管及考试全过程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保障机制,积极会同公安、信息、无线电管理、保密、宣传、监察等部门,加强对利用无线通讯技术、计算机互联网传播涉嫌泄密或诈骗等有害信息的防范和封堵,加强对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作弊、雇人代考或替考等严重舞弊行为的防范和打击。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体系,积极推进“阳光工程”的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的公示栏目及内容,确保所有考生均可在高等学校招生各阶段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对象及享受优惠加分考生资格的审查,加强对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艺术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等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的指导和监督;要加强对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宣传资料的审查和监督,省属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必须经我厅审核并备案后方可发布,学校法定代表人要对招生章程和广告的真实性负责。要进一步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查处,确保“阳光工程”真正取得实效。

 

  三、坚持依法治招,切实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要进一步规范录取操作,实行疏堵并举,标本兼治,严防违规招生和非法招生中介诈骗等问题发生,确保招生录取公平、有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录取期间不同时段的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预警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切勿上当受骗,蒙受损失;各高等学校要缜密排查招生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高等学校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考生,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进行欺诈招生,严禁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严禁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厉打击各种干扰和危害正常招生及办学秩序的行为。对欺诈考生、损害考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招生录取体制之外自行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今后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学校和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责任追究。

 

  四、加大宣传和服务力度,提高招生考试的社会满意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考生服务的意识,采取有效措施,从招生政策宣传、志愿填报指导、录取信息查询、咨询接待、征集志愿等方面为考生做好指导和服务;要根据我省招生宣传工作的专项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强化正面宣传引导,避免不适当的渲染炒作和信息误导;要切实加强诚信高考宣传教育,努力维护良好的招舆论环境;要通过有效渠道,将有关政策规定、报考条件、录取规则、志愿填报规则、学校情况、助学通道以及防欺诈警示等内容和要求宣传到位,帮助广大考生和家长通过正确的渠道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各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和宣传各市州和中学的高考排名,各高等学校到市州组织宣传咨询活动,不能干扰中学正常的教学秩序。要关爱弱势群体,积极帮助和解决好残障考生的考试和录取问题。要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手段,努力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新生报到率,降低高分考生落榜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高考的满意度。

 

  五、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行为。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规定,严肃处理全国统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考生的各种违规事实将由省教育考试院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对严重违规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撤销招生工作职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情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招生考试中严重违规或严重破坏招生考试工作的国家公务人员及其他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向违规人员所在单位及我厅通报其违规事实,并建议参照教育系统违规人员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对违规招生的高等学校,将取消违规招收学生的入学资格,并由违规高校全额退还其所交费用,同时,将视情节加倍削减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责令其停止招生;对违规招生情节严重的高校,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对严重违规招生的高校负责人将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领导责任。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将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附件:湖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二OO九年五月四日

在线咨询
分享这篇文章:
更多